货物规格和服务信息
尽管泰国已经采用了“WIPO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第十版)”标准,商标局将严格坚持商品和服务必须分别被描述的原则,如果商品或服务描述过于宽泛或模糊,那么将遭到拒绝,即使这些描述在WIPO分类中可以被找到。 商品描述中使用的包括诸如“等等”或“等级中的所有产品“等概括性用于都将被拒绝。
注册程序
根据2016年7月28日实施的新商标法,一个多类别应用程序可被用于申请注册。如果登记员没有异议或者利益相关方反对,商标申请需要大约12-18个月进行登记。在泰国商标注册有三个步骤:
(1)申请书由登记员审核,可能会被要求修改注册申请和/或反对注册申请。如果有必要,针对登记员的修改要求和/或反对,可向商标局提出上诉。
2)一旦商标被接受发布,商标将被刊登在泰国商标公报上。任何利害相关方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员提出反对意见。登记员处置反对意见的决定可由任何一方上诉至商标委员会,商标委员会的决定也可相应的上诉至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庭。
(3)最后,登记员将要求交付注册费。缴纳注册费后,将颁发注册证书。
优先权
已在国外申请的申请人可提出将第一个在外国申请日期作为在泰国的申请日,如果第一次外国申请的日期早于在泰国的日期未超过6个月,且申请人是泰国人或在泰国居住,或是 某一个国家或生活在另一个具有享受泰国公民相应权利资格的国家。
保护与维持的期限
商标注册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申请延续必须在其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提出。新法案规定,过期后可允许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的附加费是官方费用的20%。
尽管提交声明或使用证据来维持注册是不强制的,没有任何充分理由而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导致注册的商标被取消。为了满足使用要求,商标的使用必须由注册业主或注册持照人使用。在不使用的情况下,任何利益相关方可向商标委员会申请取消。
委任和使用许可
商标转让和许可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注册局进行登记注册。这些协议必须清楚的明确商标,通过描述,申请,注册和分类来完成。关于许可证的情况,被许可的商品或服务必须被清楚的明确,协议中必须包含相应的条件来确定货物的注册业主,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具有高效的控制。
Contact: Dr. Poondej Krairit | Email: ip@dejudom.com | Telephone: (66) 2233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