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法律规范内,戴吴冬律师事务所诉讼部提供法律事务专家顾问,处理复杂的、高价值的争议解决案件,负责在曼谷、其他省份级别和特殊法院区域内发生的泰国民事和刑事法院相关的不同形式的诉讼案件,包括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劳动法院,税务法院,破产法院,以及少年和家庭法院。诉讼部还在处理泰国司法案件以及公诉人和不同警务机关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可代表一审法院案件,向上诉讼法院,直到上诉到最高法院。诉讼部由律师班扎鹏 扣索科特翁先生和超瓦若特初姆卡姆先生领导,他们是公司的高级法律顾问,与诉讼团队的其他律师共同被评为泰国国内资深的高素质的律师,他们拥有处理本地和国际贸易、公司、家庭和个人相关案件的丰富知识和经验。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是泰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泰国是在“仲裁裁决的统一执行“中”1958年纽约公约“的早期采用者。虽然外国直接判决不适用于泰国;作为“纽约公约“的签署国,泰国确定在其他签署国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具有有效的实施裁决权。2002年“1987仲裁法”被修正,若当事人同意,可在任何规定范围内进行仲裁。
当泰国本地和国际争端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调解和仲裁作为诉讼的替代方式,戴吴冬律师事务所在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强调调解和仲裁。在调解和仲裁方面, 并根据泰国仲裁协会(TAI)、 保险委员会办公司(OIC)、泰国证券交易所(SET)的规则,国际商会(ICC)的规则或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CITRAL)的法律法规,公司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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